身后突然传来“啪”的一声,同尘打了个激灵,回过头时看到落地窗户的绿色玻璃碎了一地。一个大红色的身影来到书翁身边,像一头狮子,它狂叫了一声,两只前爪把书翁按在地上。接着,它化成了人形。
书翁没有反驳,只是望着他,就算她指着他的鼻子骂上三天三夜,他依然不会生气。瞧,其实书翁很容易对女孩子动心。
“连声音也变了。”慕沙笑着说,可突然,她的笑僵在了脸上,本来苍白的脸,此刻更是变得像一张白纸,同尘担心她突然不舒服,正想扶着她时,她皱着眉头望着书翁,道:“是你吗?”
“麻烦你,可以把你的那支笔给我看看吗?”
同尘点点头,说道:“那你得把关于你的故事详细告诉我,我才能做到这一点。”
“自从除夕夜之后,我就没再见过书翁,最近他过得怎么样?又变成了一团像果冻一样很奇怪的精灵模样吗?”
“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呢?我都认不出来了!整张脸都变了呀,还是回到以前的样子吧,谁都会喜欢更加英俊的你。”慕沙的语气又像往日那样充满阳光,听起来对任何事情都不那么在意。
“至于我的记忆,”她突然笑了,“太沉重了,太沉重,同时也没什么意思,不想继续背负着前进。”
“看到别人和朋友反目成仇,你非常享受对不对?你肯定是施虐狂吧,喜欢看到别人因为自己的原因痛苦?”
“没错。除夕那天我提出,想看到同尘家的故事在书房里飞来飞去的情景,书翁答应了,他把你母亲的那本故事记录册撕了下来。一团又一团墨迹化成各式各样的小精灵在书房里飘动,实在漂亮极了,比窗外那些俗气的烟火美丽千百倍。最后,我便让书翁把其中一个我喜欢的故事精灵送给了我。你们家的人和书翁不是世交吗?瞧,为了一个认识三个星期的女人,他甚至也可以毁掉你最喜欢的东西。”
“真是出人意料!”慕沙说。
这是什么妖怪呢?
“你真是聪明,同尘,没错,确实如此,只是玩玩而已。”
后来有一天,书翁遇到了无。无答应他,会让那个如同死去的女孩复活过来,但前提是,他必须把某一段记忆交给无。为了她能活过来,失去记忆又何妨?
无点头,又摇头,说道:“是,也不全是。你应该很熟悉我才对。”
“我明白了,谢谢你。”
长思是村子里教书先生的女儿,常常在河边浣洗衣物,像其他妙龄女孩一样,她喜欢临水自照,对水里的自己扮鬼脸。有时候她会和同伴一起来,她的同伴个个也都是美的,那个村子里,似乎盛产美女。不过,就像某句歌词里唱到的那样,她一出场,其他人显得都不过如此。
有什么东西挤压着同尘的心,啊,没错,是时光的残忍与无情。
“因为这本书我非常喜欢。”
“所以说,漫长的思念,其实只是徒劳而已。”同尘感叹道。
那个时候书翁才明白,自己的神通,并不能带给自己一切。悲伤之余的他,用尽自己的力量想要救活那女孩,不过他只带回了女孩的肉身,长思成为了植物人一样的存在,有体温没有意识,那天在书房里她考他时的场景,恍然如昨日梦境。
“你是在难过吗?”同尘问。
她掏出电话打给书翁,很快电话就接通了,里面传来书翁那有气无力的颓丧声音。
“其实,当我拥有那支笔时,也无法用它做出比你们做的更加有意义的事,因为我没办法用那支笔进行创造,我本身只是灵力与灵魂的融合物,若要运用灵力的话,自己总有一天会消失。不过同尘你不一样,你可以用它创造生命。”
“你会后悔的。”
“书翁不甘心认输罢了,他一直都太高傲,他想忘记自己的失败,因为他得不到她的心。”
“分手也不能无情呀。老实说,本来我还挺喜欢他的,长得很帅,声音非常动听,不过同尘,我不知道你是否能够理解,我对声音太过敏感也太过挑剔,所以有时候无法容忍。”
她摇摇头,又道:“这个身体老是给我拖后腿,连小感冒也战胜不了,我已经习惯了。没关系的。其实,和书翁在一起也是如此,先是为他的声音着迷,然后马上就发现,我要找的声音不属于他,所以便和他分手了。”
“这倒没有,但我自有办法知道。”
不过或许,这只是书翁心之所向的美化而已,毕竟,同尘看到的只是属于书翁的记忆。情人眼里出西施嘛,原来西施就是如此。
为什么一定要用自己的记忆,换回属于书翁的记忆呢?难道是想补偿书翁吗?不对,难道她又有其他什么阴谋?
“有道理,不属于我的记忆挤进我的脑子里,可能会把属于我的记忆挤出去吧。”同尘叫道。拥有书翁的记忆,这是什么鬼主意?这不是出卖书翁吗?书翁撕掉了妈妈的故事册,确实不可原谅,但还不至于做到这个地步。
慕沙点点头。
“最近感冒了,没关系,正在吃药,很快就能好起来。谢谢你,阿温。”慕沙顿了顿,“你为什么不怪我呢?”
“总会找到其他方法吧。”同尘也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在她的脑子里,时常有两种想法交织,一种想法是拼尽全力也要记录下有意义的故事,另一种想法则是,故事是死的,身边的人才最重要。现在,显然第二种想法占了上风。
“失去之后,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慕沙的语气突然变得异常轻松,“而且,我也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后悔。”
书翁从水里走出来,走近她,问道:“和我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好么?”
同尘气呼呼地站起身来准备离开,手腕却被王慕沙一把给拉住了,她盯着她。
“我怎么可能做得到?我不过是个喜欢吞食记忆的小小精灵罢了。”无的表情有些得意,“我只是附身在那个女孩身上而已,那临别的话,其实也是我对书翁说的,他英俊又可怜,不忍心伤害他。而我,早就想要试试过人类的生活,我的灵魂信息里包含着的生活。”
“如果你只是想知道那段记忆里有什么,何必一定要把记忆换回来呢?我只要给你看一看不就行了吗?而且,把不属于同尘的记忆交给同尘,这可不好,搞不好她的脑子会因此而变得混乱而神经失常呢。”
“不好。”她说,嘴角是冷笑,“你不配。”
一天又一天,书翁看着那河边的女孩,她一天天长大,同尘明白,书翁在等待。他总是善于等待,等待他的爱人成长。他和长思第一次真正的面对面,是在长思父亲的书房里。那时候的书翁已经开始收藏书了,在他记忆的迷宫里,同尘看到了书翁那最初的书房,很小,书籍也少。他来到陶先生家里,似乎是看中了陶先生的某本书,偷偷摸摸从书架上把那本书拿下来,迎面就撞见了进书房的长思。书翁吓得(也可能是被眼前的女孩惊得)手中的书掉在地上。长思捡起书,抱在怀里,得意地说:“你是谁?想从我爹爹这儿偷书吗?”
“真是沉重又丰富的记忆,关于声音的记忆太多太多了,这是大部分人的记忆所无法比拟的。你的记忆比那段几百年前的过往要珍贵得多,真的要换走吗?”
“阿温阿漫说,你是想考验书翁?”
“是我。”书翁虽然这样回答,但同尘看得出来,他的表情非常疑惑。
同尘望着面前的无。
她的每一句话,都在同尘的预料之外,同尘已经看不明白她。这时,慕沙的目光又转向了同尘,说道:“可以把那段记忆换给同尘吗?不管那个女孩是谁,我都想知道,但不想让他知道,交给同尘的话就安全了吧。”
慕沙摇了摇头,脸上的笑容很是苦涩,又道:“好听是一回事,喜欢和追寻又是一回事。从我懂事开始,在我心底里,就一直有一个说不清楚来由的想法,我一直在寻找着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但我也不知道那种熟悉之感来自何处,反正如果我找到了那个声音,我就会知道。我相信这一点。”
说到这儿,慕沙轻轻咳嗽起来,她的眉头皱在一起,看来她确实生病了。
“你不是幽灵吧?”同尘问。
“你回来了吗?”书翁说,同尘听出他的声音在颤抖。
王慕沙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若有所思地望着同尘,时不时咳嗽几声。同尘觉得,面前的她如此讨厌,她恐怕一辈子也无法原谅王慕沙。
“我知道,要换回那段记忆,得用另外的记忆交换,我会拿自己的记忆来交换,这样,你不是也报复到我了吗?身为一个作家,自己的记忆是灵感的重要来源,我的牺牲也很大呢。”
“那除夕夜的复合又算什么?”
王慕沙脸上挂着得意的、高深莫测的微笑,同尘越来越看不透她了。
“我找了你好长好长时间,虽然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找你。不过还好,总算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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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是为自己的朋友着想,”慕沙说,“那接下来我想要说的事情,可能会让同尘你非常生气呢。”
慕沙一边搅动着奶茶一边说,语气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但同尘却感觉她像在掩饰着自己的情感一般。而且,为什么突然之间改变称呼了呢?之前不是亲昵地叫书翁为“大河”吗?
“没问题。所以我们就约定好了,我相信你,因此,我可以让你看看那段属于书翁的记忆,相信看过之后你就会明白,那种记忆,果然还是丢弃掉比较好。”
“原来如此。是我的祖先抢走了属于你的笔吗?”
面前的女孩非常可爱,穿着的不知是属于哪个朝代的服饰,虽是粗布麻衣,却有分外动人。更重要的是,显现出自己的外形后,连她的声音也由男性变成了可爱的童声。
接下来的记忆里,书翁出错了,他没有猜对那本书每一页的任何内容,但他在撒谎而已,他记得书上的每一个字,哪怕是某一页的污迹,可以把书中的插图如复印机那样准确地画下来。但他想看到面前的女孩得意地叫停,然后纠正他,自己讲一遍书中的内容,再指给书翁看。他想让她表演,欣赏她是当时的他的主要责任。书翁没有得到那本书,被那个女孩完完全全偷走了心。
阿温摸了摸自己的头,说道:“你确实做得很过分,但老板也同样过分。如果要怪你的话,也要埋怨老板,这我可不敢,也做不到。”
“慕沙小姐,你看起来身体很不好哪。”最后阿温开口说道。
“有一点点。”慕沙的语气很无奈,“虽然知道他不是我要找的人,不是那个声音的主人,但还是会动心,真拿自己没办法。”
“报复什么?”
《史记》里关于西门豹惩治为河伯娶亲巫婆的故事,原来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曾经,书翁的同类们确实会以这样的方式为害人间。书翁本性善良,但为了陶长思,他决定采用这样的小伎俩。先是故意水漫村中良田,那即将收获的粮食因而颗粒无收,无数人因为他感情上的失意而面临死亡的威胁。接着他开始影响村长也就是族长的梦境,说自己希望能够娶得一个妻子,如长思一般美丽,不,只有长思。他想要的只有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