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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思兰远远的从地平线上走来,就看到一个红衣少女,仰面躺在草垛上,嘴里啃着一个馍馍,搁着二郎腿,还悠闲的一翘一翘。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他坚持说你们认识。哦,对了。他留了口讯,说自己叫阿思兰,而且明日午后还要来找你。”恩珠突然想起了那人的名字,赶紧告诉女儿。
折腾了一天了,云宣早已昏头转向,扑到床上就蒙着被子呼呼大睡起来。恩珠本还想细细追问下那个少年的事情,可看女儿实在是累到不行的样子,也不忍心去把她叫醒。
雪山脚下的小小帐篷,十年来走进了第一位客人。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啊,可以独自面对群兽,冷漠沉静,气场强大到令人胆寒。也可以悠然自得,戏耍着团团的鸟雀,开心的像个小孩子。
“阿思兰?阿思兰!哦!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个人。”云宣终于在重重迷雾中找着了北。一边揉着发疼的脑门,一边嘀咕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有没有看看黄历?怎么什么怪事都凑一块了。”
一夜好眠,睁开眼睛时,已经日上三竿。云宣伸着懒腰,打着哈欠,走出帐篷享受明媚的阳光。
云宣跟着母亲转到了帐帘后,地上的角落里放着一只粗牛皮的小箱子。
一块玄黑的墨玉,在烛火跳跃下,波光流转,周身纂刻着蟠龙纹,看图形似很是眼熟,转念一想便发现就是银盒底的独角飞龙。看来这是他们玄天宫的标记了。
两人又随意交谈了几句,阿思兰适时的告辞离去,也给云宣有一些可以考虑的时间。
阿思兰一愣,没想到云宣一开口就是这拒绝的话,连基本的客套都没有。不过,能够统领群狼的女子,也不能把她和寻常人相比。
云宣听得这龙玦的地位居然这么高,也不得不更小心的收入怀中。
“云宣,今日苍天垂怜,让凌先生终于找到了我们母女,你父亲的在天之灵应该也会安心几分。他日有凌先生的照拂,你我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凌天扬看云宣抚摸着墨玉的样子,知她还有所不解,就缓缓解释道:“云宣,这枚墨玉龙玦,是我玄天宫的家主信物,今日你既已拜我为师,就是我宫中之人,他日你学有所成,这玄天宫也就要靠你们一辈去发扬光大了。这龙玦还有一半在我的逆子手中,代表着开拓和征战,你手中的这一半是守护和捍卫。他日你们总有相见之时,你一看就明白了。”
“我看你好像很喜欢小动物,不仅是小动物,和狼群都相处得很好啊。这个本事,什么时候教教我啊?”阿思兰适时地转移话题,引开云宣的注意,省得她憋在那里像个锯了嘴的闷葫芦。
在没有弄明白所处环境的时候,还是乖乖听话比较保险。云宣表现乖巧的站在阿妈和凌先生面前。
云宣心里打鼓,琢磨着好象今天没犯什么大错啊,除了莫名其妙的中了什么梦毒,吃了一下午点心茶水,听了凌先生大夸当年父亲与他的神人之姿外,还真没有什么过失。
阿思兰看出了云宣眼中的窘迫,不禁心里也好笑了起来,这个女孩子害羞紧张起来也和寻常女子一样,哪里还有半分百兽之王的气概。
“云宣,你过来。”恩珠严肃的说道。
手里的馍馍屑,远远的抛出一个弧线,引得周围的鸟雀争相觅食,围在她身周,叽叽喳喳,欢叫个不停。银铃般的笑声,萦绕九霄,令人无忧忘神。
云宣总觉得无故收别人的东西不太好,又一时想不起来用什么理由回绝他,不禁窘迫了起来。毕竟,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男孩子提出想和自己交朋友,她实在缺乏与人相处的经验,而且是和同龄异性相处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