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捧着一碗混沌,吃的吱吱响,依旧如往日那般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不得不说,她活得很好,不似他。
陆勍川觉得,他也应该去吃点好吃的了。
不然,人间太苦!
他和王慧下了楼,泊车小弟把王慧的红色法拉利开过来。
王慧把钥匙递给陆勍川,陆勍川没接,他不喜欢红色。
他偏爱白色,因为那是她喜欢的颜色。
他见她的第一眼,她便穿着及膝的白色蓬蓬裙,短裙下露出细白细白的小腿,如玉藕般,胳膊也如玉藕般,脸却是异常的粉嫩,如初夏的荷。
那时她的头发极长,又黑又亮。可是,她好似又不怎么会梳头,所以,一年三百六五十天都是一成不变的马尾,马尾也扎不好,每一次都是松松垮垮要掉下来的样子。
不知道是年龄小的缘故还是本性天真,她走起路来,总是喜欢蹦蹦跳跳,有的时候,她喜欢走在他前头和他说话,他不理,她就停下。每次她停的又极快,他来不及刹车,他的脸就会被她的头发擦到。每次被碰到,他就觉得,她是一只成了精的松鼠。
她大一,他大四,这只松鼠精缠了他一年。中间隔了三年,她又追到长江,然后又缠了他一年。
他见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可是他也知道,他们这辈子都不可能,他们之间隔着山海和生死,没有办法跨越,他只能躲。
可是,她呢?用尽了心机,耍尽了手段,诱惑他,勾引他,硬生生把他的心挖出了一个口子,住进去。
他爱她爱得胆战心惊,卑微可怜,可是他依旧不忍心把她从他的心口里赶出去。
可是她呢?一转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他却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被留在林子里,直到现在也找不到出路。
他只能旷日持久的恨她,恨不得将她抽筋剥骨!
盛记大排档在中环士丹利街82号,据说有着五十多年的历史。
每到夜晚,便人声鼎沸。
王慧把法拉利泊在一处大厦的停车场,然后顺着小街和陆勍川往里走。小街窄小,路面不平,有几处路灯可能失修,没亮。王慧穿着高跟鞋,走的深一脚浅一脚,走着走着一个趔趄,差点崴了脚。
陆勍川伸手扶了她一下。
王慧有些不好意思,说了一声,“谢谢。”但是小手却也极其自然地插进了陆勍川的臂弯。
陆勍川没躲,怕突兀伤了人,又觉得这路况实在不好,万一真摔倒什么的也不好。但心里多少有些怨怼,大晚上出来吃饭,却要穿那么高细的高跟鞋。
走了一会儿,便见烟火浓胜,锅气四起。
王慧指了指排队的人群,“听说陈奕迅也来这里吃饭,富豪、明星,三教九流都有。几十年如一日!”
生活里,陆勍川为人寡淡,不太愿意说话,很多场合是能不说就不说,他嫌累,也嫌无聊。
王慧却相反,热情活泼,生命力旺盛,“每次来香港,我都要来一次。”
其实她今晚是第一次来。
不久前,她在大堂,瞥见了莫南荀和万年,她听到他们在叫车,说是要来盛记,她决定追过来碰碰运气。</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