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天龙走后,薇薇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有时候出言莽撞,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李旭凡还是没忍住,于是闷了口酒,话里有话道。
沈千秋摇了摇脑袋,“是我有错,不怪薇薇。”
“唉。”
李旭凡叹气,没再继续。
短暂的沉默之余,不巧,门外却突然传来一阵人声喧闹。
房内三人均蹙眉循声望去,林芝急忙出现,打笑着解释道,
“千秋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就顺便把叔伯亲戚们,叫过来了些,一家人,正好团聚团聚。”
李旭凡无奈摆摆手,一言不发。
沈千秋倒也无所谓,总归是林芝一番好心,哪怕是再不喜喧闹,今晚也要将就一二。
正说着,李家一众远房亲戚,熙熙攘攘,纷纷涌上不太宽敞的饭桌。
其中最引入注目,最光彩照人的,无异于李薇薇的堂妹李梅,还有她的未婚夫张子昂。
不愧是滨海近郊某水泥厂老总的儿子,正统富二代。
一套修身西装,将张子昂衬托得可谓风神俊逸,左手那块时不时故意撩起的金色劳力士,在饭厅昏暗的白炽灯下不时泛起耀眼的光泽,暗暗让许多李家年轻后辈,羡慕嫉妒恨。
但其个人长相,其实并不出众。
但,就是有钱,故而财大气粗。
平常走路,都是鼻孔朝天,大摇大摆。
也难怪刚进家门,就见李家不少亲戚,不断夸奖,不断点烟,不断溜须拍马。
一套流程下来,反而是将李旭凡和林芝两人隐隐忽视。
人世间,有时候就是如此凉薄。
“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儿子,刚当兵回来。”
待宾客尽数落座,李旭凡笑眯眯看向沈千秋,主动介绍道。
什么?
沈千秋!
这个在众人心里,消失七年,但,一直深深埋藏的名字,让一群人都瞬间瞠目结舌,不敢言语了。
纵然短时间没反应过来,经由旁人提醒,也回过神来了。
“是老李那干儿子,他回来了。”
“是啊,满打满算,都走了有七年了吧?”
一阵窃窃私语。
让不少还记得沈千秋当年模样的人,再次神色各异起来。
“这老李,也真是倒霉啊,当初送自己的亲儿子和这干儿子一起上前线,到最后,亲的没回来,反倒是这路边捡的,安然无恙的回来了。”
“嘘,你小声点,好歹是回来了,老李说不定还能指望有个能养老送终的。万一遇到的是那种没良心的白眼狼,一走了之便是,还管老李家这种破烂光景干甚?”
“哈哈,回来了又有什么用,没听老李说吗,刚当完七年兵回来!看样子早就和这社会脱节了,既没有安置工作,腰包里又没有多少钱,别是在外边死活混不下去了,回来继续啃老!”
你一眼,我一语。
甚嚣尘上。
让本该欢庆的热烈氛围,顿时如堕冰窖,古怪异常。</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