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到家,朱迪给她来了一个好消息,说是客串的角色已经定下来,王导还说,戏份可以帮她延长几分钟。
对她一个新人,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
有着这个好消息,对于温煜晔的求欢,她也不好一再冷着脸,到底还是顺了他的意。
一早醒来,是定好拍摄护肤品广告的日子。
和于筱贝说再见后,她才上了朱迪的车。
拍护肤品时,很多女星几乎是要靠打光加后期,于锦珠的肌肤本来就生的极好,这让摄影师连连赞叹不已。
“你的肌肤,白得可以反光了,打光板还得撤下一块,真是大开眼界了。”
有个化妆师也过来凑趣,“现在很多偶像剧,拍的时候,打光板和化妆师是不离三步远的,于小姐要是去拍偶像剧,可就轻松多了。”
听得于锦珠笑得眉眼弯弯,本就精致的五官,因她这一笑,更显清纯动人。
看得摄影师心生一动,直接抓拍了一张。
休息间隙,于锦珠找上朱迪,刚刚化妆师的话,她听了也有所意动。
“你说,我是不是该去演部偶像剧。这种剧拍摄期短,上映快,来钱也快,对于我这种新人,是再好不过的。”
朱迪端了一杯饮料给她,思考片刻,“偶像剧是可以给你增加人气,可是没有格调,你可要好好想想。”
于锦珠想要快速赚到钱,对于拿到奖项,是没有什么野心的。
“你帮我找个好点的剧本吧,价格可以,公道就行。”
朱迪说不过她,只能不断叹气。
直到拍摄完广告,于锦珠还在琢磨怎么跟温煜晔要一个偶像剧,电话震响。
她看是于天歌的来电,直接挂断。
对方锲而不舍,再次打了过来。
朱迪皱眉,示意她接一下,“也许是有什么急事呢,听听也无妨。”
到底还是给接通。
“于锦珠,你这个死女人,竟然挂我电话!你现在马上过来我这边,我可以考虑原谅你,否则我就让爸妈喊你回老家种地。”
原身于锦珠以前的性格,懦弱到连父母都反抗不了,带着于筱贝东边躲西边藏的日子,是她生来做过的最叛逆的事。
听到于天歌的话,于锦珠再次挂断电话,一声都懒得吭。
电话再次震响,于锦珠刚想将手机给扔车上,朱迪看不过去,还是给接下来。
“于天歌小姐,我是锦珠的经纪人,她现在不方便接电话,你有什么事吗?”
尖尖细细的嗓音,让电话那头的于天歌愣了一下,回过神来,口中已经是怒气冲冲,“那个死女人,现在肯定就站在你身边,你让她接电话,不然我就上网爆料于锦珠的黑历史。我说到做到。”
朱迪身为经纪人,可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手下的艺人黑历史满天飞,只能低声询问,“天歌小姐,你有什么要求,跟我说也一样,我会转达清楚的。”
“好,现在,就让于锦珠滚过来,十八公馆。”</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