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想起了一些事情,有点出神了。”姜丽华不好意思道,被黑瞎子搞死一次就够了,若是死两次,她还有什么脸当猎人。
不过景戎的身手出乎她意料,黑熊的脑袋是齐刷刷被切断的啊,这刀得多快,力得多大,这么厉害一个人,她竟然以为人家光长了一张好脸。
人不可貌相啊。
“谢谢你,没想到你身手这么好。”她由衷感激道。
“不用客气。”景戎回道,其实他自己也心有余悸,若不是他当时也在走神,在黑熊出现第一时间就应该发现了,不会让她遭遇那样的危险。
知道景戎身手了得,姜丽华就不跟他客气了,做好拖架把野猪和黑熊绑上去之后,她就把带猎物回去的任务交给他,自己轻轻松松地跟在后面走。
路上她问景戎:“你是不是学过功夫?”
“嗯,学过一点。”
“那你觉得我这个年纪还能学吗?”
不是她贪心啊,她是被景戎惊艳到了,那样一张脸配上那样的身手,感觉就跟武侠小说的剑客一样,让人忍不住心生向往。
有这么一身功夫,她在山林里绝对打边群兽无敌手啊。
可惜景戎兜头泼了她一盆冷水:“要五六岁打基础,十岁有点晚了,就算每天练上五六个时辰也只能达到二流水平。”
“那十三岁呢?”
“可能只有三流水平。”
三流也够了,姜丽华了解了下,这里的三流水平比后世的散打冠军或者击剑冠军的水平高得多,她穿越前就觉得自己武力值不够高,想去学一点武术,免得孤身住在荒郊野外,被人破门而入却没有反抗之力。
便问景戎能不能向他拜师,景戎见她诚心求学,原本想要应下来,想到她身上的古怪之处,又改了口:“拜师就不用了,指点没问题。”
后来他无数次为今天的选择直觉感到庆幸,若当初真的收了她为徒,肯定悔得肠子都青了……
回到宿营地,姜丽华问景戎:“你会杀猪吗?”
景戎迟疑了下:“……会吧。”
一听就知道不会!
姜丽华把杀猪要点给他讲了,然后把野猪丢给他,她自己则料理那头黑瞎子。
说到吃熊,一般人都只知道熊掌,但事实上,新鲜的熊掌腥燥味非常重,还会发苦,要经过特殊处理,干燥大概一年时间,重新泡发出来的才好吃,不过那口味比猪蹄好不到哪去。
实际上熊肉更好吃,料理得好,跟某国国宝级食材和牛的口感是一样的,绝对让人一口入魂。</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