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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辞一朝醒来,发现自己穿书了,而且穿得就是她自己写的小说——《仙很娇柔》。
如果把书城比作娱乐圈,那她这本小说的地位妥妥处在十八线,典型的恶俗女频升级流,简单来说,披着修真外皮的言情小说。
若说穿成女主,倒也不失为一种享受,可她偏偏穿成了与她同名的恶毒女配。书中的沈思辞徒有一副美艳得皮囊,其内心丑恶不堪,浑身上下长满了心眼。
这个人物摆明就是被她用来烘托女主的真善美的,在她一次次陷害女主失败后,也就被男主发了便当,最后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
“我要改命!”沈思辞挣扎着从榻上坐起,极漂亮的双眼中迸发出浓烈的求生欲。这本书是她写的,人物也都是她创造的,她就不信,她斗不过她笔下这些大傻叉!
摸了摸脖间的勒痕,沈思辞绞尽脑汁回想了一下,的确,她写沈思辞死过一次,原因是她被当朝的三皇子退了婚,有人这样说她:“大业第一美人又如何,还不是落得被三皇子嫌弃的下场,我要是她,早绞了发,到庙里当尼姑去。”此话一出,导致沈思辞想不开,回家就系了白绫寻死,还好被丫鬟及时救了下来。虽死过一次,但心结还是未解,便就跑到昆仑再去寻那三皇子。
书中女主白清秋是昆仑派最受宠爱的小师妹,只有靠近她,才能触发更多的剧情,所以,她留书一封,背着个小包袱,欲从狗洞钻出去。
“长姐,你这是要去哪?”一阵微小的拉力从她裤脚传来。
沈思辞迷茫地钻回去一看,“你哪位?”
“长姐,我可是你嫡亲的姊妹啊,你忘了妙妙了么?”小姑娘泫泪欲泣,看上去怪可怜的。
沈思辞回忆了一下,她为了突显女配沈思辞的邪恶,给她写了个心底无比善良的好妹妹。
“阿姐跟你开玩笑呢,乖,别哭。”沈思辞笑眯眯地伸出手,揉了揉她柔软的发。
待沈思妙停止哭泣后,沈思辞叹息着道,“妙妙,阿姐要走了……”
“长姐你要去哪,带上妙妙一起吧。”沈思妙用力攥紧了她的衣角,生怕她下一秒就要离开。
“实话告诉你,阿姐我要去修仙了,你还太小,等你长大了再同阿姐一起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