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暮没想到他们两人的脸皮这么厚,赶都赶不走。但人家又没有什么过激和不雅的言行,如果当众强行赶他们显得太小气,只能佯装看不见,不与他们说话,只是和墨渊不时的谈论着两边商铺里的物品,以及这里的风土人情。
看起来,柴乐俊在安乐城绝对是个名人。一路上,行人纷纷行注目礼,有不少人谄媚的跟柴乐俊打招呼,送礼物,柴乐俊还自傲的不理会。
墨渊行事素来低调,林暮暮也不是那种哗众取宠的人,一条街没有走完,他们就开始受不了了。
柴乐俊实在是太扎眼,小情因为刚刚投宝中标,也成了名人。
不管他们走到哪个巷子,都有人上前来讨好柴乐俊和小情,好不容易找了个豆腐摊,刚弯腰,就有人把板凳塞到他们屁股下面,刚抬手,就有人端来豆腐花恭敬放在面前。
最可恶的是,柴乐俊刚张嘴,就有人主动请求来喂他。
靠,他都快三十岁的人了,竟然还要人来喂!
林暮暮终于忍不住了,她找了一家最僻静的小面摊,坐了下来,开始摊牌:“不知二位,跟着我们有何要事?”
“我是太闲,无事可干,所以跟着她。”柴乐俊大言不惭的指着小情,说:“把投标中了我,我这一个月都是属于她的,所以她走哪,我去哪。”
墨渊和林暮暮把目光放在小情身上,小情非常受用的解释道:“我也没办法啊,是你们叫我投他的。现在我投中了他,觉得没啥可用的,只好跟着两位,请两位出主意。”
林暮暮悔死了自己多管闲事,刚开始看到小情时,觉得她是中年妇女为人处事都很稳重,谁知道,一倒霉,摊上了两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
“你可以悔标。”墨渊善意的提醒小情,尽管知道她肯定会有各种理由来反驳,墨渊还是很努力的让她认识到,这件事与他们无关。
小情像花痴似的看着墨渊,仅是看他嘴皮子一张一合就乐不可吱,哪里听得到墨渊在说什么。
柴乐俊像看戏似的看着林暮暮,见她的脸上赤橙黄绿青蓝紫什么颜色都有,开怀大笑,一不小心,把刚端上来的面条给打翻了,弄脏了他的衣服。
林暮暮撇过头去偷笑,柴乐俊的身上挂满了面条,蛋花不均匀的粘在衣服上,还有几粒葱花点缀,看上去,别提有多狼狈。
墨渊见跟他们讲道理说不通,也没了刚才的好脾气。他见柴乐俊正手忙脚乱的拍着衣服,面汤太烫,渗透了衣服直达皮肤表面,烫得柴乐俊像猴似的又蹦又跳。小情的注意力也暂时被吸引过去,墨渊想趁机带着林暮暮溜走,只要拐过街角,趁着没人看的时候再施展功夫飞走。
柴乐俊忙着脱衣服,解下钱袋扔到桌上时,一朵金花从里面咕噜滚了出来。
林暮暮眼尖,一把抓起钱袋打开一看,她被偷的金花全在这里。林暮暮气得一声娇叱:“原来你是个贼!”</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