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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结束以后,就得到了一个通知。
莫语微微一笑,林毅的表现,对莫语来说,或许是为了讨好自己罢了,莫语并不在意。
诛仙虽然也影响了,但绝对不会太影响,诛仙的风格,实际上就是现在的武侠升华了一下,简单来说,武侠是一个低武世界。
这样长期的写作,必然会对身体有一定的伤害,所以网络作家,其实也很苦的。
序章很简单,才不过一千来个字,却简单的描述了诛仙这部的大致体系。
写好了一章以后,莫语没急着先上传,而是继续写着。
半职的作者,更加痛苦,这里要上班,这里晚上要码字,苦不堪言。
但经典却是经典,如果一切都是往商业模式走,那么这部影视剧,就少了一种韵味,一种无法膜弥补的韵味!
写到十二点,莫语一共写了包含序在内,六个章节,一共两万一千字。
东西来了以后,莫语顺便在回去的路上买了两瓶矿泉水。
林毅兴奋了!
比龙套稍微好一点!
武侠中的摘叶飞花,在诛仙笔下就是御剑飞行,杀敌于无形之中。
诛仙是一本,古典仙侠,所以他的文字,不能跟普通白话文一样,至少也要显得有一些文学底蕴。
“走,出去吃饭吧。”
不好意思,莫语不是这样的人!
写一章的时间,一般莫语只需要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可以,当然前提是思路畅通的情况下。
好在莫语语文课不是体育老师教的,虽然说不能做到拈手而来一首诗,但至少该学的还是学了,在加上已经看了好几遍诛仙,至少放慢一点速度,莫语还是能写出来的。
当然莫语也是信心十足!
所以有了这么一个教训,若是以后有机会,让诛仙拍摄电视剧,莫语宁可自己出资,也绝对不会让一群煞笔编剧在哪里乱改!
所以诛仙,完全可以改编电影,以及改编影视剧。
人生只有选择的错误,没有重来的后悔。
简单来说,诛仙是一本慢热,而不是那种小白文,第一章写出主角的身份名字,然后写出配角,说出配角和主角之间发生的事情,然后第二章马上打脸回去。
这是你自找的采集的爽不爽?给你提示了会给随机内容!居然还采集!
如果是打打杀杀的,那么诛仙或许能取得不错的成绩,但绝对不会发生,无数年以后,还有一批人大喊着还我碧瑶这句话。
“哦,一个序章。”
回到家以后,两人便大快朵颐,吃的不亦乐乎。
这个名字显得有一些非主流,没什么韵味,但莫语却是比较喜欢。
诛仙是自己最喜欢的,莫语不想要玷污这本,不过文抄公的心理负担,莫语还是没有的,毕竟谁让作者没穿越呢!
如果自己改变了一个行业的风气,那么结果会发生什么,莫语不敢保证,万一影响到了日后的赚钱计划,那就麻烦了。
所以诛仙第一眼给他的感觉,只能说文笔上佳,故事还可以,能一直看下去,虽然说第一章有不少的夸张写法,但却没有透露出主题。
“青云宗,焚香谷,天音寺,听名字就感觉很厉害啊,有那么一点味道。”
商业固然是商业!
莫语一愣,心里对林毅的身份,更加好奇了,但既然已经把人家带过来了,莫语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觉得,如果万一有一天,察觉这家伙不对劲,自己就立刻报警。
也不知道林毅再画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诛仙的原作者,将这本书,写的十分完美!
他觉得,诛仙一定会火!一定会火起来的!
吃完以后,林毅依旧是老老实实的去码字!
只是既然选择了这条路,莫语不会有什么后悔!
只是这时候,林毅忽然看到上面还有一点文字,不禁好奇道:“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啊?”
不,准确点来说是,诛仙引起了他浓浓的兴趣!
从外面打包了两份饭菜,为了庆祝一下重生,莫语特别炒了一个回锅肉。
辣椒炒肉,回锅肉,酸辣土豆丝,还有一个三鲜汤,莫语让老板放辣一点,显得有味。
“我就不去了,你帮我带回来就好。”
自己家能让林毅住就算是给他面子了,还让他睡床,自己睡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