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red>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font color=red>ge001</font>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
梁队轻拍了一下小可的头,眼中露出慈爱的光芒,“别客气,我们当警察的吃饭有一顿没一顿,吃泡面都成习惯了。那边还有两箱呢,管够!”
“昨天我们歌厅发薪。照例每个月这天员工们下了班都会组团狂欢一晚。服务生急着开溜,我就替下了他们。谁知道最后走的这位客人她喝得太醉。我只好送她回家了。您说一个姑娘家怎么自己把自己喝高了,没准儿是失恋了心烦闹的。”
小可却没听出他话里的玄机,一本正经的回答:“是啊,警察大哥。我自小品学兼优,从来没有前科。”
“没有前科不假。品学兼优?你小子高考那点分……嘿嘿。”
“天地良心!我什么也没干,还搭上一份打车钱呢!”
“走了,师父!”对方回答。
小可既然不是嫌疑人,梁队也就不再像审讯嫌犯时那样做那个冷冰冰的自己了。他微笑着端起一桶面放到小可手里。“吃吧!”
那老游医辞行时曾和他的父母说过,这种治疗方法顶多能维持他十年正常,或许,再过一年,他的世界仍将回复到幼时的混沌之中。
他问起那个送资料的警员,“那听力特邪门的小子走了?”
“你们什么也没干?”警察意味深长的问了句。
梁队扫了一眼饮水机的方向,突然没好气儿的吼道:“我的泡面给了那小子,你就不能再帮我泡一桶?只顾着自己吃。小关,你这徒弟怎么当的?一点眼力价儿都没有。”
看到两名警员的表情,小可已经得到了答案。他信心满满的说:“那就是这号喽?警察大哥。我这双耳朵比较特殊,的确能听出那窃听器的声音。而且我跟那个夜莺落什么的人压根就不认识。没想到会误打误撞破坏你们的行动。你们放我走吧,我是良民!”
想到这一点,小可才放松了些,“我接的电话是同事打来的,催我去吃饭。电话中我听到背景音里有一种很特殊的干扰声。你知道的,我是个音响师,对杂音很敏感的。那声音很像站在音箱底下喊麦时的声音回授。所以我才随便说了一句,问是不是她的男朋友不放心她独自一个人,偷偷安了窃听器监听她。”
梁队随着那警员一同出了审讯室。刚关上门那警员便低声念叨着:“这小子还真有点邪门!”
那警察不置可否:“你那是金耳朵,竟然能听出那丁点杂音不是正常的手机信号衰减?”
邻湖区公安分局的审讯室里,一盏大灯正打在他的脸上。
梁队陪着小可干笑了两声,“大秋到是知人善用,不浪费人才。”他又看了几眼档案,“怎么你从小就这发型?”
小可说得可怜,心中却很得意:抓错人了吧?看你们怎么收场。
“特么的!”梁队恨恨的爆了一句粗口,眼见得被小可摆了一道,同事们又都把这个小插曲当成乏味工作当中的一颗开心果。他也只得摇摇头苦笑起来。
“你们真是太辛苦了,警察叔叔。”
“呃……你先自己反省一会儿!”
“你们忙了一晚上,也都饿了。我要是吃了你这份,你怎么办?而且我饭量超大的。”小可以退为进,显出很善解人意的样子。
那警察见到小可玩世不恭的态度就气不打一处来,正要发火时,另一名警员却敲敲门进了审讯室,他把一叠资料交给那中年警察。“梁队,这是他的资料”
“别装蒜。就是你送她回家那女的!”梁队又回复到起初时那张冷面孔。
小可对童年的印象也没好到哪去:那时他的耳朵里总是响起各种杂乱的噪音,半夜里一只蚊子飞过对他来说犹如轰炸机在围着他打转一般。不过,只要借助一丝光线,他就能准确的定位那只蚊子并拍死它。因为无论黑夜白天他都会视如白昼,这也导致他的睡眠时间极为混乱,精神状态几度濒临崩溃。当他集中精力时,他的双眼就能自动对焦到看清一只苍蝇长有很多双恶心的复眼,也能帮助他站在阳台分辨出几公里外街角的行人中哪个是他的父亲。
“我和你们老板大秋是老相识了。他用人向来谨慎,你年纪轻轻,是怎么当上音响师的?”梁队像唠家常一样,点燃一枝烟,“要不要抽一枝?”
小可远在三米外却早已听得真切。他的耳力极为灵敏,而且对每个按键的音色都能清晰的分辨出来。听出这个手机号之后他脑筋一转:既然他们不相信我能听出窃听器的干扰声,我只有小小的露一手,才能换取他们的信任。
“还不是您让的?我本要拦着他,可他说是你说过的“管够”!这话还真是您说的。我们刚刚都听到了。”
现今的小可并没变成神经错乱、生活不能自理的大龄儿童;并且因为轻度的感官超常。他很轻松的成为了一名在业内小有名气的音响师。就职于界湖城最豪华的歌厅——玉鼎音乐城。但小可却知道:年纪轻轻就在业内残酷的竞争中稳坐首席调音师的位置并没什么好羡慕的,因为老天将在一年后收回对他的眷顾。
“你说什么,谁让他扛走的?”梁队气的直跳脚。
梁队也不忘展现他的幽默,““热闹的大街不长草,聪明的脑袋不长毛!”这造型显得智商高。”小可丝毫不觉得梁队的话有什么好笑,却又感到被审讯的气氛变得融洽了许多,人也渐渐放松了起来。
那警察清了清嗓子,“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呃……监听设备的干扰声很独特,和手机信号衰减的声音差异很大。”小可又补上一句:“不过你们那套窃听设备太陈旧,早就过时了。怎么不申请些专项经费,换点高科技的产品?既能与时俱进,又能捞点油水。”
一名世界级医学绝症的患者能享受到十年的正常人生,小可多少算幸运的。不过这个晚上他却很倒霉。他替同事送歌厅一位喝得烂醉的女顾客回家。本以为那姑娘酒后乱性会跟他发生点什么,结果裤子都还没来得及脱,就发生了女顾客酒醒后连骂带踹赶走他的悲剧。
小可依言抬起了头:“我送醉酒的客人回家啊,她就住在那个小区。”他扶了扶没有度数的眼镜问:“我这脑袋反光,是吧?”
“夜莺……落?那是谁啊?”他本能的问出这句话之后才猛然明白:这警察果然是个老油条,聊东扯西的那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等到他警惕心稍弱时突然问起和案子有关的问题。正是要杀他个措手不及。小可若是当真认识这个叫叶婴落的人,此时八成已经脱口而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