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顾芝容并没有在听采青说的话,她的思绪仍然沉浸在“自己是被肃王送回来的”这个事件的巨大震惊之中。
她很明白,他是要断了她的念头。既是这样,那好吧。她强装欢颜朝他告别,给他们祝福,然后,毅然而然转身而去。
从此,她不再去听他的课,她心如止水,专心执着于医学那晦涩难懂的字里行间,烦闷的时候,她常常会想到他的马场里那匹罕世良马“乌云踏雪”,想像着它光滑乌亮的鬃毛,和他明亮睿智的眼睛。
“采青,你说,我昨天……昨天没有做出什么过份的事情吧?”顾芝容有些不确定地问道,说出这样的话来,自己的心里都觉得有些发虚。
顾芝容翻翻白眼。那个肃王?跟他的阿吉相比,差个十万八千里好不好?
那名女子静静道,她本来就不是他的女朋友,只是多年好朋友,他一生难得求人,却求了她,做一回他的女朋友,在她的面前。
阿吉,永永远远都活在她的心里面。
前世的时候,自己也是一沾酒就醉的,但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会偶尔拿酒来解愁。阿吉总是陪着自己,端茶递水,帮自己醒酒,后来教自己骑马散心,劝自己不要去碰酒。
那是一个很端庄的女子,年纪也不小,约莫三十多岁,一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显现着细细的鱼尾纹。他说,他的女朋友已经等了他许多年,他不能辜负她。他们在她面前手握着手,她还看到,他们左手无名指上带着一个铂金戒指。
她到底还是去送他,和同样的一大帮同学一起。下葬那天下着雨,场面庄严肃穆,一个女子撑着伞走过来,是他的女朋友,她却在不经意间看到这名女子的左手无名指上不再有那枚铂金戒指。
采青猛然想到府里那车迟迟不来的马车,咕嘀道:“小姐,奴婢看,二小姐与四小姐是巴不得小姐您回不来呢。”同时在心里恨恨想道,如果自家小姐出了事,那么二小姐与四小姐这一招可真算是杀人不见血了。
采青想到昨天的情景,不由抿嘴笑着说道:“小姐,你真的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了?奴婢可没有那个胆,向肃王提出任何要求。是小姐,是小姐赖着人家的漂亮马车不走,非得坐人家的马车不可,人家无奈,才亲自送小姐回来的。”
“我……我赖着他的漂亮马车不走?!”顾芝容震惊得无以伦比,即便她是个有点小小贪财的人,但是对于那个极为讨厌的人,也不至于这么没有骨气吧?
采青呵呵笑道:“整个盛京,只有肃王府里有乌云踏雪这样的名马,难道小姐口中说的阿吉,就是肃王不成?”
是啊,他只能把她当成妹妹,他整整大她二十岁,她正青春年少,而他已将近迟暮。那个时候的他,华发早生,人更显苍老,他说,他不能耽误她,她应该遇到与她年纪一般大的人,幸幸福福地爱着,美美满满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把青春浪费在他这么一个快成老头子的人身上。
阿吉并不是专门的驯马师,而是一间大学才识渊博的教授,他自幼长在草原,有自己的牧场,收集了很多珍稀的马种,如果可能,他说,他更喜欢做一个养马驯马的自由人。
可是他没有想到,他竟然为了她,做了这么多。
他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苦了自己,成全她么?可知道,这些年来,她宁愿寂寞,只因为了留住他在她的心里日渐模糊的影子。她只记得他的好,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