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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考研没通过——这是预料之中的,好比买彩票都期望中奖,实际上中奖率低到可怜一样,丽莎虽在考前抱了一线希望,总不至于太过失望慌了手脚,只是这下子找工作就成了当务之急,而此时许多象样企业的招聘会都开过了,与其在个三五员工的小公司做文员,还不如回家给父亲做副手呢……
她憋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一定要混出个样子!不单是要给那个负心的老渣男看,更重要的是,她要挣钱,挣钱养活她和妈妈母女俩人。
虽然父亲从未掩饰过他想要个儿子的愿望,对于他的这种遗憾,丽莎表示爱莫能助,国家政策如此,不是某个小民能左右的,怨老天或怨政府,显然没用,还不如惋惜自己的小蝌蚪不给力。
她是独生女,相貌不错,父母关系不好不坏,平平常常,对她还算疼爱。虽也有望女成凤的要求,总起来说期望不高,丽莎自己也从来没有规划过自己的人生,或者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之类的。
丽莎本身形象不错,又有小木这个幕后参谋在,终于抓住了这个机会,求职成功。
只是她的行动到底是晚了些,象样的企业,hr有计划的招人,特别是应届毕业生,更是早早就挑好了,甚至有不少都已经提前到公司实习或培训试用,本来新人求职就难,丽莎临时抱佛脚,条件又一般,哪可能顺意?
不过,期望与梦想这种东西,有时你不能太指望她自己会神奇地出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什么都没种,自己个长出来的多是杂草。
永远不原谅!
父亲的绝情狠狠地搧痛了丽莎的脸,她扶着一夕憔悴苍老的母亲,看着父亲毫不留恋地打开车门上了车,坐在副驾上的年轻女人得意洋洋地抚着肚子,笑得趾高气扬。在车子开动的那一瞬间,做为成功者,笑眯眯地冲失败的母女挥了挥手……
现实却给了丽莎当头一棒——就在她打定主意,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舍弃爱情回老家时,妈妈来电话了:你爸外头有人了,要离婚!快点回来!
到时候看看跟她分数差不多的同学,人家报什么,跟着报就是,车到山前必有路,事前想再多,与其到时失望不如随遇而安,看自己身边的那些同学,规划得再好,学校与专业打听得再详细,考不到规定的分数线,一切都是白搭!
大二的一天她在操场跑步,跑着跑着就走神了,差点被不知何时滚到脚下的足球绊倒,令追着足球前来的男生惊讶又好笑,不知怎么的,觉得这个女生迷糊得可爱。
丽莎上了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读了个平淡无奇的大路专业,三年之后迎来大四,她依旧是幅不会打算的迷糊模样,一边觉得考研继续读书也不错,跟着同学上补习班啃教材,一边又觉得读完研也得工作,不如直接找份看得过眼的工作,早早步入职场也不错,就有一搭无一搭地也递了几份求职简历。
一来二去的,就成了女朋友。做小木的女朋友没什么不好,反而可以更加理所当然的万事不操心,至于是不是真正的爱情,丽莎表示,这么高深的问题,她思考不来。
对方本来不想录用女生,但一来确实过了招聘季,二来对小木的印象不错,听他大力引荐且专业相同,就叫了丽莎去面试。
母亲哭闹过,家里亲戚朋友轮番上阵劝,眼泪与道理都不能改变父亲的主意,他毅然决然地离了婚,为了未出生的儿子着想,他带走了绝大多数的财产,只给母亲留下了那幢一直居住着的房子以及少量的钱款,至于丽莎,她早满了十八岁,不存在抚养义务。
借用普希金的名言就是:“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总有一日……总有一日……
他一直想要个儿子,他不想换老婆,但是一端是黄脸婆加女儿,一端是美娇娘加儿子,情感的天平就偏移了。
偶尔的,母女俩还会拿此来打趣父亲,时代不同了,儿女都一样。
丽莎血往心头涌,捡起路边的小半块砖头,追上几步,用尽全力投掷了出去,砖头砸在了车的后背厢上,刹车灯闪了闪,驾车人犹疑了一下,加速开走了。
这首诗在八姐的父辈及哥哥姐姐辈那一代特别流行,好些人抄在小本上,随时用来打气加油,怎么看,都是妥妥的正能量。
在上大四之前,丽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什么,或者不要什么。
说起来,丽莎的这个男朋友小木也是在漫不经心之下捡来的。
丽莎就是个不靠谱的姑娘,迷迷糊糊的,分不清瓜豆杂草荒田,最终成为别人眼中的不是东西,害了自己。
妈妈已经将原先的大房子租出去了,自己租了套小房子住,虽然她在电话里说,将房子租出去,是因为不想住在伤心地,不是没钱花,存款还是有些的……倒是她刚工作,需要花钱的地方多,所以,汇了三个月的房租到了她的卡上。
但是那个年轻又有心机又想转正的女人,用自己的肚子逼着他做出了选择——她怀孕了,是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