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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Chapter 64

段青妍婚后还有很多事,曲尽欢不愿意打扰,就没在版纳逗留,第二天下午便坐飞机回了京北。

虽然段青妍一直挽留,还说三天后就是她生日了,四年没见,想为她庆生,让她在版纳多住几天,过完生日再走。

但曲尽欢还是拒绝了,毕竟人家新婚,她不想留在这里给人家小夫妻增添麻烦,要聚也得等段青妍蜜月之后再相聚。

而且十号那天,她还得去海城参加谢镇司女儿的百日宴,已经答应了,不去不好。

至于她自己的生日,二十六岁,普普通通的一次生日罢了,不是什么重要节日,过不过都一样。

到了京北,她继续住在原先那家酒店。

本来她的计划是,参加完段青妍的婚礼,在京北休息两天,八号返回法国,处理完那边的事情后再回来。

现在看来,她只能等十号之后再走了。

既然暂时走不成,她打算先把住处定下来,等参加完谢镇司女儿的百日宴再去法国,回来后也就不用操心住处的事了,可以直接入住。

她想住在京北,毕竟是首都,就业机会多,而且她对这座城市一直有好感。

早上吃完饭后,她打开手机,在租房软件上选地段,选房源。

她看了三家比较中意的,都在四环外,快挨着五环了,地段有点偏,好在房子还过得去,价格也在她能承受的范围内。

于是她先在网上和中介聊了一番,确定后,约定下午看房。

下午两点,她坐车赶到租房的地方。

看着眼前朱漆斑驳的大门,一座类似于四合院的北方农家小院,她不由得想起跟唐敬尧在一起的那三年。

当时唐敬尧经常带她来京北玩,只不过那时候,她是住在唐敬尧在后海的一处四合院。

那是一座古朴高雅的悬山顶四合院,始建于光绪年间,历经百年风霜,几经周折后,到了唐敬尧手里。

唐敬尧买下来后,按照他自己的喜好,进行了一定的整改,除了院墙翻新外,庭院也改了布局。

然而改完他就放那儿了,基本上没怎么住过,每次到京北出差,他要么住酒店,要么住在东二环的公寓。

他在京北除了有一套四合院,还有两套公寓,一座别墅。

那座别墅,是他二十岁生日时,他妈买给他的,说是为他准备的婚房,但是从买下来的那天起,他就没住过,一次都没有,常年处于空闲状态。

还是后来,她跟他到京北玩,他才带着她在那座别墅里住了几天。

他在后海的四合院也是,他自己一个人来京北,很少住进去,只有带她过来时,才住进那座四合院。

有天她随口说了句:“要是院里能有几株西府海棠就好了。”

后来他就在院里种了几株西府海棠,又弄了一个不规则的莲花池,是骑士湖的缩小版,种的睡莲也是伊丽莎白。

她在大三寒假时跟唐敬尧来京北过年,那是她第五次还是第六次来京北,具体是几次她记不太清了,也许是七次八次。

那年京北的冬天很冷,下了很大一场雪。她从小生活在南方,去海城读书前,从没在现实里见过雪,而海城的冬天其实很少下雪,就算下,也没有京北的雪大。

那天早上起来,她推开窗,看到院里原本的青砖地铺了厚厚一层雪,树枝上也堆着雪,草坪上也铺着雪,整个庭院,白茫茫一片。

她高兴坏了,连厚衣服都顾不得穿,汲着拖鞋便跑了出去,跑得太快,人跟拖鞋分离,光着脚踩进了松软的雪里面,雪冻得她脚都快僵硬了,可她却很激动,很高兴。

“唐敬尧!”她大声叫喊,“好大的雪,你快点来看!”

唐敬尧从书房出来,看到她只穿着单薄的睡衣,一双白嫩的脚陷进雪里,当即沉了脸,看她的眼神比雪还冷。

“你是脑子被冻坏了吗?”他冷着脸问她。

曲尽欢手里团着一个雪球,原本笑盈盈地看着他,然而看到他冷冰冰的眼神,嘴角一点点垮了下去,手里的雪球捏化了也不敢朝他身上?。

“怎,怎么了嘛?”她怯怯地低下头,看着地上白得晃眼的雪。

唐敬尧把她抱回屋,用手握住她被冻得红彤彤的脚,将她脚捂热后,才打来热水为她洗脚。

之后她穿了一件很厚的长款羽绒服,戴着帽子和手套,唐敬尧才让她出去玩。

她在院里堆了很大一个雪人,用胡萝卜当雪人的鼻子,还把唐敬尧拉到外面,把手机塞给他,让他给她拍照。

然后她举起自拍杆,站在雪人左边,让唐敬尧站在雪人右边,用自拍杆夹着手机,拍下了她跟唐敬尧的合照。

那张照片,她发在了朋友圈,仅自己可见。

其实她很想公开,让朋友圈的所有人都看见,可她知道不能公开,她和唐敬尧的点点滴滴,只能仅自己可见。

那年过年,也是在京北过的,只有她和唐敬尧两个人。

除夕夜,唐敬尧坐在沙发上包饺子,修长白皙的手指,捏着薄薄的饺子皮,很熟练地捏成一个胖鼓鼓的月牙形饺子,褶皱边捏得跟饭店卖的一样,很精致,很好看。

电视里播放着春晚,她却没看电视,软软地趴在唐敬尧肩上看他包饺子,波比卧在她脚边,画面温馨又幸福。

窗外冬宜密雪,有碎玉声。

“没想到你不光会炒菜,竟然还会包饺子,而且还包得这么好!”她抱住他脖子,亲了亲他侧脸,又玩他短硬的头发,笑着说道,“我一直以为你不会做饭呢。”

因为在这之前,她确实没看到过唐敬尧做饭,也一度以为他压根不会做饭。

毕竟像唐敬尧这种出身富贵之家的少爷,从小金尊玉贵地长大,应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却没想到他不光会做饭,做得还很好吃,而且南北饮食都会做。

现在回想起来,她跟唐敬尧在一起的时候,抛开阶层不谈,他们也有过像普通男女朋友那样温馨幸福的时刻。

只不过那些幸福的时刻太短了,像山顶的那场烟花,绚烂美丽,却转瞬即逝。

别的不说,单“阶层”这道鸿沟,就能把她和唐敬尧隔开十万八千里。

回过神来,她深吸一口气,走到朱红色大铁门前,抬起手正要敲门,突然一个穿着西装的青年小伙从另一边胡同跑了过来。

小伙面带微笑地说道:“你好,请问你就是曲尽欢,曲女士吧?”

曲尽欢笑着回应:“是的,你是高鹏,高哥哈?”

高鹏连忙说道:“是,你叫我小高就行。”

说着话,高鹏走到门前去开门。

打开门,高鹏侧身让开,礼貌地伸手:“您请进。”

曲尽欢走了进去,看到院里有花有草,环境挺舒适,院里东北角墙根处种着一棵柿子树,树下有石桌石凳,很有意境,比她在照片上看到的更有感觉。

她一眼就看中了这里,关键是这里距离地铁口也不远,八九百米的样子,走路几分钟就能到。

高鹏走在她身侧,一边走一边为她详细地讲解:“这房子原本是一个老太太在住,老太太有一儿一女,女儿去了国外定居,儿子是体制内的,在外省任职,后来老太太年纪大了,被儿子接了过去,这里就空了下来。”

说到这,高鹏顿了顿,故意卖关子,问道:“你猜后来谁在这里住过?"

曲尽欢笑着摇摇头:“我对京北不了解,猜不到。”

高鹏打了个响指:“很出名的一个歌手,凌安旭。”

曲尽欢点了点头:“昂昂,我知道,我听过他的歌。”

高鹏笑着说:“凌安旭还没成名前,在这里住了两年多。后来参加歌手比赛夺得了冠军,才从这里搬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