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明律刑律规定,凡是因玩笑杀人、误杀、过失杀人的,以斗殴杀伤人命论。
斗殴杀人者,不论是以拳脚,还是使用武器或其他物品,全部判处绞刑。
参与殴打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的,导致致命伤的绞刑。
至于同谋但没有动手的,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不过,大明还存在恤囚制度,囚犯可以用钱财和劳务代替相应的罪罚处理,虽然不一定全是缴纳钱财抵罪,可还是留了一个减刑的口子。
其他人没有对陈姓伙计的妹妹动手,准许缴钱减刑,由杖一百,流放三千里,改为缴罚金三千两,杖三十。
刘伦以失手致人死亡的商人醉酒调戏妇女有错在先,不准其缴钱减刑,按律当判处绞刑。
但念其知错能改,意外发生后主动安抚并赔偿陈姓伙计妹妹的父母,争取了陈姓伙计父母的谅解。
所以,暂时把那个失手打死陈姓伙计妹妹的商人关进了大牢,上报朝廷后再做处置。
按理说这件事,到此也就过去了。
可是,陈姓伙计认为他的妹妹死的太怨。
在他看来,那伙商人仗着有钱,为非作歹,横行城郊,官府就该对这些人施以重罚。
因此,陈姓伙计多方打探,竟然找到了监察御史于谦,向于谦状告宁夏府同知刘伦收受罪犯贿赂,与罪犯沆瀣一气,请求于谦为他的妹妹主持公道。
所以,主持修建有线电报之事的于谦找到了宁夏同知刘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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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