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看。
今天,终于也轮到他亲自操刀了。
便清了清嗓子,道:“先冲洗一下,送回马厩,再准备一把柴刀,磨锋利一点。”
说完,便回家,把那瓶仅在吃醉虾的时候用过,后来就一直没怎么动的茅台拎了出来。
又拿了个陶碗,搞了点布帛。
永嘉瞅着好奇:“这是要干什么”
长乐亦好奇,只是没问。
陈远嘿了一声:“修马掌啊,看就知道了,超解压的。
等修好了,回头再想办法给穿双鞋,搞不好下次,伯爷我就不是伯爷,而是侯爷了。”
一番话,说的姑侄俩是越发迷糊,也越发好奇起来。
还给马穿鞋。
马能穿什么鞋,铁鞋么
恐怕除了铁鞋,就没有什么鞋能经得住造了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真能给马儿一双耐穿的鞋,伯爷还真有可能成侯爷
陈远也不解释,做好准备,便来到马厩。
此时,马已经弄回来了,柴刀,也已经备好。
陈远也不怕。
自从学会骑马,他几乎每天都要骑着跑一段,喂马刷马牵着马儿吃草喝水的事情也没少干。
所以,骑术濒临大成之余,对马,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马,说白了,就是敏感,胆小,你若心存畏惧,那它便会抵制戒备。
反过来,你不怕,你亲热一些,它也会温驯,觉得安全。
当然,该绑的地方还是要绑的,蹄子那么重,一看你还要动刀,那再不怕人家也忍不了啊
所以,安抚过后,马儿拴好,后蹄一只抬起,绑在了柱子上。
“不怕不怕”
“修好就舒服了,回头再搞双鞋穿上,从此告别脚底流脓”
嘴上安抚着,为避免意外,想想,又让郑愔去取了点酸奶过来,拌草料给喂上。
这可是大哥们吃的。
这东西,平时除了人,也就汗血马,胭脂马,跟两只小滚滚有份。
其余的,便只能远远看着。
事实也证明,这尼玛就是一头吃货。
原本陈远心里还有点忐忑的。
这与会不会出事无关,纯粹就是心里发毛。
但是,一刀削下去,毛事没有,人吃得可香甜了。
一旁看着,永嘉也终于有点感觉了。
虽然有点怕
虽然还觉得有点恶心
但是,就跟伤口结痂想扣掉,发现虱子想捏爆一样,真的就好期待下一刀呢
要是能流出脓来
咦,好恶心
但是,真的很期待,想想都浑身发抖
于是,情不自禁就开始催促。
旁边,长乐,郑愔,永嘉,也没好到哪去。
说白了,这就是人,越是知道里面有脓,就越是抑制不住想刺破。
而真正刺破脓流出来的时候,那一瞬间带来的成就感,满足感,是很难用言语形容的。
而陈远比她们爽的地方在于,他掌握了刀。
有刀,就能亲手一刀一刀,把伤口削出来,让脓流出来。
然后,再给蘸点三十年的老茅台,咝
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