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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给寿星爷治感冒(5K啦)

王忆提议道:“那今晚咱们糊榆钱饼子吃吧,让你们吃个够”

少年再次呆住。

王状元怒视王凯。

王忆想了想又摇头:“家里玉米面不多了,没法糊饼子,要不然给你们做个红烧排骨、炖个腊肉吃”

“好好好。”少年们一下子围上去了纷纷点头。

王凯问:“什么是腊肉呀”

王状元用肘子点了他一下:“别问,是肉就行了是肉就香”

提起肉他想到了猪圈里的小猪。

那可是他们的猪

于是王状元赶紧去收拾猪草,特意从昨天打的猪草里找嫩的跑去猪圈喂猪。

之前王忆买下的排骨都挂在屋后风干起来,这其实不适合做红烧了,因为会有些柴。

而王忆用来做红烧的排骨也不是从这些排骨中取下的,这些排骨一般不动,它们是他平时吃排骨的一个来路解释。

他的冰柜冰箱里有的是排骨和肉,王忆每天都从冷冻往冷鲜里转移,这样味道不是很好了,不过好歹不用现拿现化冻的浪费时间。

这会他去取出一片排骨又弄了块五花肉出来,决定红烧排骨的时候也把五花肉给红烧上。

对于饥肠辘辘的少年们来说,排骨哪有五花肉香

有调料酱在,不管红烧排骨还是红烧五花肉都是小事,简单炒制加水炖就行了。

腊肉则被他做了笋干炖腊肉,之前队里有人给他送来了冬笋晾晒成的笋干,切开跟腊肉放一起加上佐料炖即可。

两个锅盖掀开,两个锅里都是热气腾腾。

已经是夜幕降临时分,海风吹雾气上岛屿,整个天涯岛变得湿漉漉起来。

这时候吃一锅热乎乎的炖肉泡米饭那真是浑身舒坦。

王忆舀了一碗红烧五花肉,这已经焖烂糊了,他让大迷糊和少年们吃饭,自己端着碗给寿星爷送去。

寿星爷自己住,他住的是座老宅,布局跟村里其他人差不多,门口有一点自留地,里面不知道种了什么,如今冒芽儿了。

院子地基是石头,不过天长日久的风吹雨淋也出现了泥土,几只抱窝鸡在用爪子划拉什么。

屋里屋外挺干净,这是队里人自发来给他收拾。

大家伙都尊敬老爷子,谁从他门口经过都往里看一眼,看见扫帚倒了就进去扶起扫帚,看见有树叶落了就进去扫扫地。

王忆端着碗进去:“寿星爷,我给你送一碗红烧肉。”

上次听涛居起隔断墙的时候寿星爷是指挥,王忆请他吃饭来着,然后发现老头特别爱吃肥肉,所以这次做了红烧肉赶紧来送一碗。

寿星爷的咳嗽声响起:“咳咳,耳朵不好使了,听不清是谁了谁啊”

“我,祥文家小子。”王忆说道。

寿星爷推开窗户看了看,又回去了:“是王教员啊,你怎么过来了咳咳,我昨晚被风吹着了,感冒了,咳咳,浑身懒得很,就不招呼你了,你自己拉个杌子坐吧。”

王忆说道:“我不坐了,我过来没事,就是给你送点吃的,大米饭和红烧肉。”

寿星爷懒洋洋的笑道:“你这孩子有心了,行,放桌子上,我等等就吃,大米饭和红烧肉,哈哈,今晚吃了感冒都能好了。”

王忆说道:“寿星爷你吃这个可治不了感冒,这样你等等,我给你送点药,这药能治感冒。”

“嗨呀,不用那么麻烦了,你还得给社员们说评书呢,你去忙你的吧,我这里没事,死不了。”寿星爷又咳嗽了起来,他拉了拉被子,看起来有点冷。

见此王忆赶紧回去拿药。

他带的感冒药都是基础性的,而寿星爷的症状跟他相仿,咳嗽有痰、浑身酸痛不爱动弹,显然都是昨夜突降大雨导致的风寒感冒。

这样他选的风寒感冒颗粒加通宣理肺丸正好可以缓解相关症状。

他把风寒感冒颗粒撕开包装袋一起倒入了个瓶子里,然后告诉寿星爷:“您老注意一下,这个要用热水泡着喝掉,这瓶子大概能喝十次,一次、一次一勺吧,一天喝三次。”

寿星爷呵呵笑:“王老师还懂医术了”

王忆说道:“不懂,但是感冒这种毛病好办,我在城里买了药可以直接用。”

寿星爷冲他颔首,看起来又有点昏昏欲睡。

王忆去跟隔壁邻居说了一声,让他们注意一下寿星爷的情况。

毕竟是百岁老人了。

睡觉之前他又去给小猪们弄了点饲料。

老话说的好,马无夜草不肥,猪也是这样。

大迷糊给他熬了一大碗红糖姜汁,这东西确实能发汗,王忆喝完后钻进被窝里,然后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不舒坦,还是盗汗。

于是他有些怀疑,自己不会真的虚吧

不过第二天醒来他感觉自己状态好多了,估计是这些日子在82年勤加锻炼身体素质有所增强,另一个天涯岛空气新鲜也有助于恢复健康。

前天晚上和昨天一直下雨,今天终于雨过天晴,橙红的朝阳从海面上升起,照的烟霞暖暖的。

一场晨雾照例出现。

春雨妩媚,春雾妖娆。

岛上海上天上都是白蒙蒙、都是雾,不停歇的海风吹拂着,有些雾气袅袅婷婷的飘荡,看起来格外浓郁。

一些运输船日夜不停的航行,它们从雾气中驶出、或者雾气从它们身上刮过,只留下影影绰绰在外头。

随着太阳徐徐升起,浓郁的雾气开始消散,像是拉开的帷幕,露出掩饰在下的蓝天碧海。

浓雾变薄纱,海上出现了一座座岛屿。

春雨之后岛屿更加翠绿,礁石更加干净,海浪更加澎湃,王忆伸着懒腰往外看,看的心情舒畅。

他的关节还有些酸疼,于是他仿着拳王阿里来了一套拳击。文網

像蝴蝶一样振翅,如蜜蜂一般叮刺

来上班的王东喜看见了便鼓掌:“王老师好功夫。”

王忆苦笑道:“这算什么功夫就是热热身而已。”

“热身都这么厉害,那功夫不是更厉害了”王东喜惊叹道,“你刚才那是不是闪电霹雳拳”

王忆无奈道:“你别信大胆瞎扯,什么闪电霹雳拳,是闪电奔雷拳”

王东喜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噢,闪电奔雷拳”

“不是,其实都是我编造的”他想解释两句,王东喜已经进大队委办公室了。

然后代表上工的电喇叭响了起来:

“现在有些食品商店尤其是县城以下的小副食品店,常常用收购来的废旧报纸、杂志、书籍和废旧作业本当包装,这些纸有的污迹斑斑、有的沾满灰尘,用作熟食、糖果的包装实在不卫生。”

“叶长安书记指出每一个商店都有合理的包装纸费用,这笔钱是不能省的,不能丢了对人民负责的精神”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