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red>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font color=red>ge001</font>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因着身子与灵魂之间有天然的感应,加之我并未离去很久,找到沈凌,也就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我还是被惊了一惊,沈凌将马夫辞了,自己驾着马车,往建业的相反方向走了去。
我化作一缕青烟飘进车里,车里头睡着的,正是我那可怜的肉身。
许是这两天飘来荡去成习惯了,将将回到肉体之中,竟觉得十分倦怠。从车帘的缝隙间悄悄望去,沈凌驾车驾得十分专注。于是我也就不打搅他,笑着转过头,靠在车身上昏沉睡去。
醒来是因为马车忽然地停了步子。我此前并没有扶稳,是以这一停,便让我一个趔趄,险些在车中栽了个跟头。
长剑缓缓出鞘的声音传入耳中,我驱去脑中残留的倦意,打起精神来,指尖勾起左边小窗的帘儿,朝外望去,却是五六个骑在马上的彪形大汉穿着清一色的黑色劲装,蒙着同一款式的面巾,手里拿的武器更是半点儿创意也没有,明晃晃的一排斧头。
看样子,是遇上劫匪了。我心中瞬间燃起腾腾烈火,激动地打了个哆嗦。较之九重天永远有条不紊的生活,人间的经历当真跌宕起伏丰富多彩,充满了未知的吸引力。
想来这一伙劫匪看的话本儿与我看的相差无几。我之所以这样说,乃是因为这一行人中长得较为瘦弱的那一个踢了马肚走出来,恶狠狠吐出来的话却与话本子上的无甚区别:“咳!老子家大哥从来不愿以多欺少。你只是个小白脸儿,又没带什么随从,若是乖乖将将车中财物留下,老子家大哥便放你一条生路!”
沈凌却不说话,我正好奇他在做什么,却不想车头跳下了紫色身影。我心虚的将手收回,按先前的样子斜躺着。片刻间,一片白光在眼中炸开,我嘘眼看去,沈凌的脸正好嵌在窗边。
车帘重被放下,驾车骏马忽地一声长嘶,马车似是向着某个方向直直跑开。我再没了之前矫情的小心思,拉住缰绳跳出马车。空阔草地上沈凌一袭紫衣泛着绝世风华,如天人谪降,只是手中的剑却现出冷光,凛凛之中暗藏杀意。
那几名大汉该是没有料到这个“小白脸儿”会如此不听话,一时恼怒也就没去思量手持寒剑之人的功夫到底有几分几两。只见得霎时间银光乱舞,五六把斧头挥舞着先沈凌胡乱砍去。
所谓寡不敌众,沈凌便是有再大的本事,又如何对付得了这几人别毫无章法的一顿乱砍?
我的手向腰间摸去,这一摸方记起鸟危剑已经丢在了去往九重天的某段路上。悻悻收了手,四周又只长了短小的灌木,实在不能做成什么有用的武器。
好在沈凌动作灵活,在初春的荒凉草场上使出广清山传世的剑法,如蹁跹的紫色蝴蝶。看他那云淡风轻的样子,心下也就不那么着急,我静静立在马车底下,看他避开斧头那狠厉的攻势。而待到他占了上风,手中长剑却使得极有分寸,不几时,那几名大汉纷纷被挑下马背躺倒在地上,虽是伤痕累累,却无性命之虞。
他收了剑,向我这边望过来,那一眼之中情深缱绻,不似方才作战的杀伐果断。我牵着马儿走近他,他紫色衣裳沾染了斑斑血迹,却毫不顾忌的将长剑插在一般皲裂的土地之上,将我狠狠抱在了怀里。
“长安,你回来了。”他抱我的姿势很轻很柔,像是对待一间稀世珍宝一般。
我为他这样的患得患失而感动莫名,笨拙的回抱住他:“一年,两年,十年。长安愿以天地为见证,再不会轻易置沈凌于孤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