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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辽平生见过不少疑难杂症,却从未见过像念斯这种情况的,说实在的,他对此也束手无策,毫无头绪,也可以这么说,这不应该属于疑难杂症的一种,而是天生形成的,
不过,像他这种脸都可以替人改变的人,对这种事情怎么会束手无策呢,
原因是念斯这种情况,是那种黑丝毒素并不是在他的表面皮层上,而是渗进了皮肤血液里,就算是为他的脸动了手术,也无法改变得了这种情况,那些已经渗入了皮肤里面的黑丝红斑毒素还是会长出來的,
张辽的医术虽然是史上仅无的奇异,可是,面对这样的情况,他还是沒有任何的办法,因为他还沒有学会这种可以改变体质的医术,不过,这也挑起了张辽的挑战之心,
他向來好胜心特别强,对于他沒有办法办到的事情,必定会想尽一切办法解决的,
因此,张辽决定要收念斯为徒,他看念斯满脸的精乖,属于那种聪明的人,便想要将他带在身边,一來他一直在寻找一个有基础的徒弟,二來收了念斯为徒弟之后,他可以更方便研究他脸上的东西了,
而且念斯跟他真的很有缘分,这次他回到中原的真实目的就是要找一个合意又有天赋的徒弟,将一生所学传授给他,让他继承他的衣钵,
念斯的出现,就是缘分,
而且,他也挺喜欢念斯的,
眼睛看着也特别的精灵,这不正是他回到中原的目的咩,
沒想到这次回來,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合意的徒弟,
他还以为要呆在中原很久呢,
这样看來他的目的是达到了,
也不用每天跟那些中原人士玩抓迷藏了,要知道现在的中原门派是原來越精明了,
换了好几个装了,却还是一次又一次被人认了出來,
他就觉得纳闷了,以前不是沒有人认出來的吗,最近那些人老贼了,总是轻而易举地发现了他,
今天也是这样,他刚换了一个装头,想出來逛逛看看有沒有适合的人,拐回去当徒弟,
却沒想到刚出门不久就被人跟踪上了,这不只能偷偷跑进一家酒楼里面去换装了,
好不容易刚换完了装安静的吃了个饭,结果又让千寻给看穿了,
他此行真的太衰到家去了,
不过,庆幸的是他似乎已经找到了他此行要找的东西了,哦,不对,应该是徒弟了,
当张辽双眼放着光看着念斯的时候,千寻就知道他想要打的是什么坏主意了,于是勾唇笑了笑:“张辽,你这么看着我家的宝贝念斯是想要做什么呢,”
“我……”张辽摩擦了一下手掌,感觉有些激动的样子,“我想要收他为徒弟行不行,”好吧,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准确的來说他看上了他家的小念斯了,想要收他为徒弟,
千寻沒想到张辽说的是这个,微微愣了一下,不解道:“为什么想要收念斯为徒弟,难道他的天赋很好吗,”不对,她的孩子,天赋那必须得好才对,因为遗传了他妈妈嘛,
千寻很臭屁的想,完全把念斯当成了是他的亲生儿子來看待了,
小念斯那双彤彤有神的桃花眼上下的转动着,对于这个陌生人,念斯却觉得他人还算不错的,因为他看过了他的脸之后,脸上居然沒有嫌弃的迹象,要知道,他这张脸就是亲爹看到了都会嫌弃的,
而他居然沒有表露出一点嫌弃的意思,他喜欢这位叔叔,
“不是说天赋很好,我是觉得他非常的聪明,而且加上我想要研究他脸上的东西,找出解除的方法,三來,我此行來中原的目的就是想要找一个徒弟,來继承我的衣钵和这一身的本领,你想想若是他当了我鬼医张辽的徒弟,你这个娘亲也会脸上有光的,日后他必定会比我更加出色,”张辽已经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后,念斯成人的样子将会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类,他的医术和毒术肯定会达到巅峰的,这样他也会跟着这个徒弟而感到自豪的,
千寻沒想到张辽,想到的是这个,如果让念斯跟着张辽的话,也不失是一个好办法,
她虽然可以带着念斯,可是,她毕竟是一个还沒有出嫁的姑娘,要知道古代的风俗跟现代是不一样的,而且,她身上还背负着一个非常重大的责任,念斯跟着她会东奔西走,日子肯定不会很好过的,
她自己也不想念斯这样,或许念斯跟着张辽会是一个好的选择,
张辽一身的本领,他自然是知道的,
张辽的为人他也清楚,他认定了的事情,就一定会到死也要完成,
他认定了要将念斯收为徒弟的话,就一定会把念斯交到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