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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自作聪明,结果却被搞的狼狈不堪,她有些进退维谷,坐立不安。
莫南荀也不再理她,依旧自顾自喝酒、欢天喜地吃饭。
和美食相比,莫南荀觉得,陆勍川和王慧对于她来说,连狗屁都不是。
她不值得为他们浪费哪怕是一点心神。
一顿饭,四个人吃的是各怀心事,不过还好,人有聚散,饭也有吃完的时候。
酒足饭饱,一行人准备打道回府。
莫南荀因为太过困倦,她比其他人更想回府,她率先站起来,可是刚一起身,就觉得大脑好似空白般,整个人的身子也失去了控制,晃晃悠悠朝后倒去。
莫南荀酒量不俗,但是不能喝快酒,一喝快酒就容易醉。
别人醉了会胡说八道,她不会,她就算醉了,也头脑清醒,从面上看不出什么,但是心跳会快的不行,四肢会变得麻木,严重的时候,身体会失去平衡。
所以,她平时是很少喝快酒的,今天不知怎的,却忘了自己有这个毛病。
电石火花之间,忽然有一只手伸过来,紧紧抓住莫南荀的胳膊,硬生生把她的身子又拉过来。
莫南荀稳了稳身子,依旧有些惊魂未定,她低下头,直直的盯着拉住自己胳膊的那只手,那只手看起来好熟悉,却又有些陌生。
她忽然就想起,她第一次见他的光景。
那是在学校大礼堂,他正在做演讲,她坐在第一排,可以清晰看到他的举手投足,那真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手,在灯光的照耀下,莹白发光,像极品陶瓷雕刻出来的艺术品。
那一瞬,她脑子里噼里啪啦炸开了花,忽然就想起了王羲之的《兰亭序》,以及后世对王羲之的评价,“天质自然,丰神盖代”。
天质自然,丰神盖代,是啊,他曾经就是那个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少年。
她小时候听家里的亲戚讲过,如果小孩子乱跑,会被拍花子抓走。她睁着莹莹碎光的眸子问,“什么是拍花子?”
亲戚在她的头上拍了一下,“拍花子如果这样拍你,你就会迷糊,不知道自己是谁,然后跟着他走。”
她从小调皮淘气,有的时候会偷偷跑出家人的视线,但是她从未遇到过拍花子。直到看到他,她才相信,真的有拍花子存在,而且竟可以长得那么好看,他没有拍她的头,他只是在她面前挥了挥手,她就丢了魂儿一般,跟着他走了。
在此之前,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一眼万年,而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懂了。
他是她的那个一眼万年。
莫南荀又低头仔细打量了那只手,白皙是白皙,修长是修长,骨节也依旧分明,但是手背上,却赫然落下一个圆圆的新疤,像是被什么利器穿掌而过。
她定了定神,再感受胳膊上的触感,手心里也有疤,那便确定是穿透无疑了。
莫南荀的心,轻颤了一下。他留给她仅有的一点念想,终还是被他毁了,这样,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留给她的就只剩下难过和恶心了。
也好,她对他,再无留恋!
莫南荀抬起头,一手扶住万年,低低地说道,“陆总,谢了!”
她想把胳膊拉出来,但好似被狠力扣住了一般,她又抽了一下,依旧抽不出来,胳膊被箍的生疼。
莫南荀忽然间恼怒起来,满是厉色的喊了一声,“陆总,请放手!”
王慧轻轻扯了一下陆勍川的衬衫,陆勍川才回过神来,把手松开,莫南荀嫩白的胳膊上,竟留下了一圈红印。
他不知道他刚才是怎么了,只觉得血往上涌,像一只野兽,有撕咬和嗜血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