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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喝,接着喝。”冬天的夜晚,街上的人也是很少,虽然这几天天气不错。
只见一个中年男人手上提着一瓶二锅头,摇摇窜窜的在街上走着,嘴中还不听的吆喝着。
看着他步伐不稳的模样,一看就知道喝了不少酒。
晚风吹过,一阵寒意袭向他而去,他打了一个冷颤,醉醺醺的不知向着什么地方走去。
在路过一个芦苇荡时,他却停下了脚步,至于为什么,在他的不远处一直黑色的野狗口中叼着一块骨头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
“你这个小狗崽子,竟然敢这么看我,看我不打死你。”男人说着就挥着酒瓶向着野狗扑去。
那野狗也许是看着男人来势汹汹的样子,调头就往芦苇荡里跑去,可是男人却没有丝毫要放弃追赶它的迹象,也跟着野狗跑进
了芦苇荡。
不知追了多久,男人已经在芦苇荡的中央了,而那只野狗也不见了踪影。
“别再让我看到你这个小狗崽子。”男人将手中的酒瓶给扔了出去,骂骂咧咧道。
他一个转身,却被摔了一个狗啃泥。
“妈的,什么鬼东西竟然敢绊老子。”男人吃痛的爬起来坐在地上,当他将那个绊倒他的东西拿到手中一看时,他被吓得酒醒了
一半。
“啊……”男人大叫一声,这一声响彻整个芦苇荡,急忙的扔掉他手中的东西,吞了吞口水,脚底抹油极快的消失了在了芦苇荡
之中。
只留下那个被他扔掉的东西孤零零的在芦苇地上旋转着。
仔细看去,却是一个血淋淋的脑袋,但是除了从结构能看出是个脑袋以外,其他地方已经被毁的面目不堪了。
眼眶空荡荡的,一双眼珠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脸皮也被剥的一干二净,整个脸血肉模糊,从脖颈出被砍断,黑红色的血液
凝结在一起,犹如一朵盛开的地狱只花,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那是一个人的脑袋。
因为是冬天的缘故,还保存的十分完整新鲜,并没有出现腐烂什么之类的。
清晨,空中竟然飘飘洒洒的下起了雪,昨天还是艳阳高照,今天却就变了天气,所以说立市的天气真的是多变的。
安逸站在窗口看着已经染白是世界,不知在想些什么,面无表情,眼中也是淡然如水。
突然他的手机铃声响起,才把他从沉思中给拉了回来,看着书桌上那震动的手机,安逸顿了半响,才缓缓走过去将它拿起。
“安逸,赶紧来城西安华街这边的芦苇荡,今早接到报案说那边发现了一些东西。”刚滑了接听键,华子余的大嗓门就在手机中
响起,听他的语气好像十分的着急。
“知道了。”安逸挂了电话不紧不慢的收拾着,外面下着大雪,他可不得把他自己包裹的严实一点。
安逸的租的房子是在离警局不远处的老式楼房,简单的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上下走楼梯的那种。
他一个大男人不需要有太多的空间,而且安逸有轻微的洁癖,所以他的房子永远都是十分干净的。